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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处分两起不合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 2024-03-31 - 水果套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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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区人民查看院向区农业乡村局送达查看意见书,奉告两起(贵州人李某、鲁某,萧山人陈某)涉嫌不合法打猎罪一案已作出不起诉决议,

  10月30日,区农业归纳行政法律队富春湾中队对上述两起涉嫌不合法猎捕非国家重点维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立案查询。经查,本年3月至7月间,李某、鲁某、陈某屡次带着录有鸟叫声的录音机、捕鸟网或机关笼子等东西到大源、灵桥等山区,经过鸟叫仿照器招引,用事前准备好的鸟网诱捕画眉鸟,或许选用树枝上挂“踏笼”,“踏笼”下放鸟叫仿照器,待画眉鸟飞进“踏笼”,“踏笼”门就会主动关上。

  用此办法,三人共捕获画眉鸟十余只。在被当地大众发现并告发至公安富阳分局后,此三人别离被公安富阳分局大源派出所和灵桥派出所抄获。

  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维护的布告》规则:杭州市规模全年制止猎捕鸟类。依据《国家维护的有利的或许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规则:画眉鸟归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为非国家重点维护野生动物。

  11月17日,区农业归纳行政法律队富春湾中队依法向三名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分决议书,对李某、鲁某、陈某进行了严峻的批判教育并别离处以5000元、6000元、5000元的罚款。

  三名当事人表明承受并汲取这次的经验。区农业归纳行政法律队相关担任这个的人说,期望能够经过本次行政处分,能够震撼不合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一起呼吁全区人民大众,一起来关怀、维护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调和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