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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捕、盗猎和囚禁的“歌声”:画眉被关进鸟笼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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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3只。”这是徐凯和李涛在四川广元青川县骑马乡等地,使用捕鸟网等工具猎捕到的画眉鸟数量。两人打小就对画眉鸟情有独钟,只因它的“歌声”动听,后来发现“大有市场”,他们将鸟带回家,驯养一段时间后,再销售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上千元。

  3月30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将巡回法庭开到了青溪镇初级中学校园内,审理了这起涉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刑事案件。徐凯和李涛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站在被告席,他们全程低着头,自愿认罪认罚。

  自2021年2月1日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更新后,原本很多养在笼子里的观赏鸟,一跃升级成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中就包括画眉。该案审判长、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副院长周冀和记者说,非法猎捕和买卖画眉鸟的行为在当地盛行,但类似做法,不仅会造成鸟类物种资源的损害,还会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减损和ECO的损害,法院希望能够通过巡回审理此案,能够让更多人自觉非法收购、出售、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初春的青溪镇,油菜花还在盛放,早晨天刚蒙蒙亮,不时有悦耳的鸟鸣声从镇上一处公园的角落里传出。

  一棵树上,挂着一只鸟笼。鸟笼里唧唧啾啾欢叫的,是一只活蹦乱跳的画眉鸟。“画眉不开口,神仙难下手。”鸟笼的主人是一名中年男子,他站在走廊里,得意洋洋地向询问者展示着自己的“宝贝”。

  说是宝贝,其实也才进笼子里不久。这名男子说,类似的画眉鸟,他家里还有几只,说话间便翻开手机介绍起家中画眉的品相和成色来,“画眉要分公母,因为雄鸟才会叫,雌鸟一般抓到了,大部分会选择放生。”

  然而,类似的鸟笼,在这个公园里还有不下五个。当被问及这些画眉的来源还有是不是办理相关证件时,这些提笼逗鸟的人却表现得格外谨慎,他们都说“有证”,但却不愿意透露来源和细节,只是一个劲地推销:“如果觉得品相好,可以先留个联系方式,考虑考虑。”

  知情人士和记者说,实际上,这些人饲养的画眉鸟,大多是从野外捕获,驯养一段时间后,要么作为“斗鸟”拿来赌博用,要么就是用作“唱鸟”赏玩,比拼谁的叫声更婉转动听。

  其中,雄性画眉鸟能发出叫声,雌性则不能,往往会在被捕捉后放生。而目前已知的画眉鸟种群中,均无法通过人工驯养和繁殖,多数笼养画眉都是通过野生鸟驯养而来。

  和大多数猎捕画眉鸟的理由相似,捕鸟人钟情于画眉鸟的叫声,也知道这是它的卖点。因此,画眉被人在捕捉的时候,他们往往会拟声或者播放类似画眉鸟的叫声,用来吸引它们。

  以发生在青溪镇本地的这起猎捕画眉鸟的案件为例: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徐凯与李涛在青川县骑马乡何家山、梨召坪、曾家坪、唐家坪、董家梁、崖背山等地使用捕鸟网、手机播放器等工具,以手机播放画眉鸟叫声吸引画眉鸟,然后用捕鸟网猎捕画眉鸟的方式猎捕画眉鸟23只,其中3只放生,20只出售给他人。

  这个过程中,徐凯非法获利1820元,李涛非法获利人民币1220元。在2021年9月至2021年年底,徐凯还收购了5只画眉。2022年4月23日,他们又“重操旧业”。在青川县孔溪乡袁家山猎捕2只画眉鸟,因为是两只雌鸟,就放生了。

  和两人的出发点类似,在青川当地,猎捕画眉鸟似乎有迹可循。比如,2022年7月,青川县公安局发布的一份多个方面数据显示,从2021年底至2022年初,青川县王某峰、李涛、王某洪等人在青川县重点国有林区,采用粘网、猎套、电子诱捕器等工具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画眉鸟,且将猎捕到的画眉鸟进行非法贩卖获利。公安机关将共计11名嫌疑犯抓获归案,涉案画眉鸟共计151只,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万元,并查获活体画眉鸟38只。

  两人为何被判刑?该案主审法官、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庭长陈小容介绍,画眉鸟一直是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中的保护动物,并于2021年2月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很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也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获得批准后方可继续繁育饲养。公告还称,在2021年6月30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饲养上述国家保护野生鸟类否则,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针对两人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的行为,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处徐凯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李涛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在当天的庭审现场,青川县人民法院青溪法庭工作人员还联合当地林业部门等对旁听的学生和群众开展了普法宣传。

  为何要开展巡回审判?青川县人民法院青溪法庭庭长李忠林介绍,在案件发生地开展巡回审判的目的,就是要提升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用一场巡回审判说明破坏生态环境的后果,让更多人意识到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该案中,就引入了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技术负责人刘源月说,作为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她的角色是提供“技术支撑”,包括全流程参与庭前会议、开庭审理等各个诉讼环节,而且延伸至判后的生态修复指导和评估验收,充分的发挥技术专家在与案件相关的技术事实查明、技术意见判断等工作中的专业作用。

  比如,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的重点是对两名被告人非法猎捕的行为导致画眉鸟脱离栖息地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选择性猎捕雄鸟对画眉鸟种群平衡和繁衍的危害、不规范的放生行为无法有效保证画眉鸟存活等技术事实进行查明,并向合议庭提交了技术调查意见。

  “这在四川地区还是首次!”记者梳理相关案例发现,在生态环境审判领域,任旧存在专业技术性强、司法修复难等堵点和痛点。因此,引入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的目的,就为了解决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时涉及的专业方面技术问题,确保审判人员作出对技术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专业、有效的保护与修复。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副院长周冀和记者说,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命几十亿年进化和发展的结果,鸟类在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和农业发展不能离开鸟类的维系,并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保护鸟类,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