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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日护鱼网鸟犯法 现在公益护鸟获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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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十堰郧阳区一鱼场老板陈某,在鱼塘边挥舞着顶部拴着五颜六色布条的长竹竿,驱逐到他鱼塘偷吃鱼苗的飞鸟。

  说起护鸟,陈某还有一段铭肌镂骨的经验。陈某承揽有鱼塘,以养鱼卖鱼为生。2022年2月,爱鸟人士路过陈某鱼塘,在鱼塘边架起弃用的破渔网上发现3只现已逝世的水鸟,遂报警。经判定,涉案的3只水鸟,其间1只小鸊鷉,为国家“三有”维护动物,别的2只凤头鸊鷉,为国家重点维护野生动物。

  经立案侦查,陈某因涉嫌不合法打猎罪被移交郧阳区检察院审阅查看申述。办案检察官考虑到陈某拉网是为维护鱼苗,片面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经过揭露听证,依法对陈某作出了处理,并对他进行了批判和普法教育。陈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过错,乐意参加公益服务,成为一名生态护鸟志愿者。从此,空闲之余,他运用手机、电视,了解学习动物维护常识,改变了自己防鸟伤鸟的行为,一起还向养鱼的同行、附近的乡民、来渔村玩耍的游客宣扬爱鸟护鸟常识,由一个网鸟人变成一个爱鸟护鸟者。

  同一片蓝天,一起的家乡。护鸟专业的人介绍,面临鸟类伤农问题,饲养、栽培户可以正常的运用驱鸟带、加装专门的防鸟网等作为驱鸟的代替计划,既维护农作物,又维护野生动物,还可购买农业稳妥,为经济损失供给对应保证,不可因驱鸟方法不妥伤鸟害鸟而冒犯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