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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盲盒”按斤买一买一麻袋?小心有诈
- 2024-02-19 - kaiyun网页版

  125元10斤、298元20斤,一买一麻袋……继电商推出各种年终促销后,论斤售卖的“快递滞留件盲盒”在部分平台泛滥,引发网友热议。近日,红星新闻记者在几家主流电子商务平台搜索“快递盲盒”“滞留件盲盒”等关键词,大多出现了“独立无空包”“紧急处理”的快递滞留件盲盒商品,只有京东和唯品会两家搜索不到。

  这种快递盲盒可靠吗?商家所说的稳赚不赔是否属实?记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快递盲盒”开箱,实际测试其真实性,发现部分商家在商品描述中夸大了商品的价值,或者使用“海外件”“无人认领件”等没办法证实真实性的宣传手法吸引消费的人购买。而实际上,售卖他人快递滞留件是违法行为。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几家主流电子商务平台搜索“快递盲盒”等关键词,发现部分盲盒按个数销售,有的直接按斤处理,也有以“麻袋”为单位销售的,价格从8元至300元不等。为吸引顾客,不少店铺的商品封面图和简介上,用大字赫然标明了“无人要 滞留货处理”“海外件”等字样(下图)。

  随后,记者在其中两家“快递盲盒”较多的平台随机选择店铺,分别下单了一个标价9.9元的快递盲盒。当询问店铺客服盲盒是否为“无人认领件”时,客服回答“是的”,接着补充称“‘滞留快递’上没有他人信息”。

  收到盲盒后,红星新闻记者在开箱前检查了快递包裹面单,并无覆盖或曾撕毁其他快递面单的痕迹。其中一个快递盲盒有7件物品,包括一个手掌大的迷你电吹风、5个发饰、儿童牙刷,为散装或二次包装;另一个“快递盲盒”包裹内共有3件物品,包括中国结挂件、switch贴膜、搅拌杯,且各自有一个快递袋单独包装,但包装外侧均无原始快递面单的痕迹(下图)。

  从商品的价值来看,部分商品是外包装损毁或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商的“三无产品”,与商家简介中的“精品海外原单”等宣传丝毫不搭边。当红星新闻记者追问店铺客服这些盲盒是清库存还是滞留件,客服并未正面回答,而是发了一张快递堆积如山的照片给记者(下图)。

  在这类店铺的评论区中,不乏一些评论“物超所值”的返图。有大量返评称自己拆到了无人机、手办、乐器、电饭煲等高价的“大件”,也有不少网友质疑店铺刷好评引导消费者购买。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已为盲盒经营划出红线,明白准确地提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

  那么,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该如何处置?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做处理。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

  红星新闻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快递员,他们表示:“联系两次之后找不到收件人,一般会直接退回,如果寄件方也不接受退回件,就会被按照无着快件处理”。

  对于无着快件,国家邮政局出台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要求快递公司应当安排专门场地保管,保管期限自无着快件登记之日起不少于1年。

  对于超过保管期限的无着快件,快递公司可以依据管理制度进行开拆处理。实施开拆处理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采用技术方法对开拆全过程实行监控,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九十日。

  一位从事物流行业的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些“快递盲盒”一般都是假的,“只是噱头”,冒充的快递滞留件,因为滞留件有专门的处理要求。他表示,线下也出现过地摊售卖“快递滞留件”的,十块钱能拆,跟线上这个类似。

  关于快递盲盒是否违法的问题,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顾伟律师在线解答称,电商售卖的“快递盲盒”大多数来自为保存期限未届满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递;商家自行购买的商品包装成的快递盲盒。如为前者,涉嫌违反《邮政法》中关于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处理的规定;如为后者,则具有欺诈行为,涉嫌违反《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快递物流监管部门要对相关快递物流公司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处置滞留快件物品,不得擅自倒卖、转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盲盒经营行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查各种违规销售盲盒行为”,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

  他认为,电子商务平台也要对平台内的盲盒商家加强管理,对于明知或应知违法违规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采取下架或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措施,否则也要承担对应责任”。

  关于平台是否允许商家售卖“快递滞留件”的问题,红星新闻记者尝试联系涉及电子商务平台有关部门,截止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官方回复。

  陈音江还提醒众多购买的人,需要注意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商家“无人认领物品”等盲盒宣传信息。如买到“三无产品”等导致权益受损,应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主任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