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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农田架网防鸟他的行为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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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不少农户为维护自家的农田和果园,会设捕鸟网、捕兽夹,其实这种行为触犯了法令。

  家住谷城县的赵某在汉江湿地公园承揽了一片农田,栽培西瓜、香瓜等农作物。为维护自家的农作物不被鸟啄,赵某购买了捕鸟网,并在竹林中采伐了8根竹子,运用两根竹子将捕鸟网串起,将其架在地步周围。后谷城县森林公安局展开巡查举动时,在赵某承揽地步的捕鸟网中发现两只死鸟,其间一只已高度腐朽,无法辨认;另一只死鸟经鉴定为国家二级野生维护动物鸮,即猫头鹰。据介绍,鸮形意图鸟类均被列入《国家重点维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为国家重点维护的宝贵、濒危野生动物。通过排查,公安机关发现赵某有作案嫌疑,赵某很快向谷城县森林公安局投案。

  赵某在派出所里对警方表明:“我以为在自家承揽的地里架网防鸟啄瓜是正常行为,不涉嫌违法犯罪……现在说什么也晚了。”

  2024年2月22日,谷城法院审理此案以为,被告人赵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合法猎捕、杀戮国家重点维护的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许不合法收买、运送、出售国家重点维护的宝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很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赵某的行为构成不合法猎捕、杀戮、濒危野生动物罪,谷城法院遂依法判处赵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