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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住户霸占楼顶养鸡养鸽子还囤大粪邻居苦恼:天不亮鸡就打鸣

- 2024-02-06 - 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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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周女士楼上邻居将楼顶霸占后养鸡养鸽子种菜,还囤了几大罐粪浇地,窗户一开臭味直往屋子里钻。周女士很苦恼:气味大就算了,每天天不亮鸡就开始叫,我们被迫“闻鸡起舞”!

  周女士家所在的楼共有9层,但是6到9楼的住户都十分苦恼,原因是九楼的一户住户将楼顶划为了私人用地,如果他只是种种花种种菜就算了,但是他竟然在上面养鸡养鸽子。

  周女士住在楼下遭了殃,她家楼道里常年弥漫着一股子发酵过的臭气,一家人一进家门就赶紧把门关紧,稍晚一步屋子里就窜进了臭味。

  这导致周女士根本不敢开窗,特别是白天,经过太阳一晒,那个气味更冲鼻了,她只能等夜深气味小点的时候,把窗户打开稍微透下气。

  这只是一部分,更让周女士受不了是,邻居还养了公鸡,每天天不亮,公鸡打鸣的声音此起彼伏,吵得人根本没办法入睡,觉睡不好,第二天就没精神工作,这又形成了恶性循环。

  楼下住户也也多次找那位邻居协商,但是对方根本不理会,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忍无可忍的周女士找来了帮忙员,打定主意势必要把这样的一个问题解决掉。

  帮忙员跟随周女士来到楼顶,只见上面搭了一个棚,棚子里圈起来一块地养了二十多只鸡,还有一笼鸽子,鸡粪鸽子粪在一起发酵的气味十分难闻。

  在一旁还有一个台子,上面放满了正在晾晒的鸡蛋壳,高温下发出一股子腐败的气味,一部分晒干的鸡蛋壳已经压碎成了粉末。

  周女士指着顶楼介绍着,脸上写满了无奈,她说,气味难闻是其一,早上鸡打鸣吵人睡觉是其二,最重要的是,顶楼是全楼的逃生救援平台。

  周女士说,她们几个单元的楼顶都是通的,但是都被这位邻居占据了,万一发生意外情况,邻居占据了顶楼的位置,她们往哪里逃?后果简直不敢想象。

  本事件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包括物权、治安、环境等方面。本文将根据《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条款,以专业的法律角度,对当事人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详细分析如下:

  一、业主在买房产时,所获得的不单单是建筑本身,还包括该建筑的地基、土壤等无形部分,以及属于自身个人的所有权利。

  业主的房产享有楼顶分摊面积,这也代表着楼顶并非任意业主的私人用地,而是共有的公共场所。

  因此,该邻居将楼顶霸占为私人用地,养鸡、养鸽子、种菜、堆肥,使楼下住户受到噪音、污染、异味等威胁和侵害,是一种明显的物权侵害行为。

  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任何行为都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是违反了民法的根本原则,应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该邻居应该停止此类行为,并承担对应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赔偿楼下住户因其侵犯权利的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精神损失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任何行为都不能妨碍公共秩序和安全,否则是违反了公共秩序和安全的法律条款,应承担对应的行政责任。

  该邻居将楼顶霸占为私人使用,养鸡养鸽子,使周围居民经常遭受噪音、异味等扰民行为,不仅夜里影响居民的休息,白天还会影响居民办公和学习。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擅自占用、破坏公共设施,影响到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属于不文明行为,可以被处以罚款、拘留、警告等行政处罚。

  四、该邻居对养鸡养鸽子、囤积粪便等行为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也涉及到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

  《环境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影响城市环境卫生或对他人造成危害的行为,在居民区、公共场所等地点乱扔垃圾、排污、焚烧或进行其他危害环境行为。

  该条例明确规定,城市居民区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人需将居住环境保持为干净、整洁、无异味、有良好的空气质量。

  九楼的一户人家霸占楼顶私用,养鸡养鸽子、种菜等行为,导致楼下的住户日常生活受到极大影响,已经违反了城市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

  其次,还违反了《家禽养殖污染防治法》。该法规定,任何个人、单位、组织在家禽养殖活动过程中,应当确保其生产生活污染物的排放不超过该地区环境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楼顶饲养二十多只鸡,不进行规范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已超越环境标准,属于违反法律行为。

  综上所述:该邻居将楼顶霸占为私人使用,养鸡养鸽子、种菜、堆肥等行为,不仅侵犯了周围居民的物权、治安权益,还破坏了周围环境,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

  最后,周女士向帮忙员反应情况后,又向城管大队进行了投诉,城管来了后进行了取证,找到了占用顶楼的那位业主,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表示会联合社区进行整治。